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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政策政策會變動發布於 更新於

入境美國最早可提前 30 天,護照、簽證、I-20 要隨身

最早可以在 I-20 上的報到日前 30 天入境,護照、簽證、簽好名的 I-20 三樣正本要隨身帶著,海關人員會當場查驗。

日期以 SEVIS 紀錄為準,趕不上報到日的話要馬上通知 DSO,讓學校把 SEVIS 上的日期改掉。三樣正本之外,SEVP 另外建議帶著 DSO 的聯絡方式、錄取通知、I-901 SEVIS 費的繳費證明與財力文件,全部放隨身行李,託運的到了關口拿不出來。資料不齊或查不到紀錄會被帶到二次檢查區,可能拿到一張 I-515A,要在 30 天內跟 DSO 一起補齊文件。

入境後海關會建立電子的 I-94,之後在美國能待多久看的是它,不是 I-20。原本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 I-94 上要改成直接寫一個到期日,那條規則被法院擋下來了(見「F-1 固定停留期限被法院擋下」),現在 F-1 的 I-94 上仍然是 D/S。不管寫的是哪一種,入境後都該自己上 CBP 的網站把 I-94 調出來看一次。出發前把所有文件影印兩份,一份留給家人,一份到校後交給學校,入境後盡快跟學校聯絡,讓 DSO 在 SEVIS 上登錄你已經報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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