簽證政策政策會變動發布於 更新於
F-1 固定停留期限被法院擋下,「依身分停留」繼續適用
美國國土安全部 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布最終規則,要把 F、J、I 的停留方式從「依身分停留(D/S)」改成最長四年的固定期限,原訂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。生效前一天,麻州聯邦地院把它擋下來了。
2026 年 9 月 14 日,Saylor 法官在 NAFSA、Presidents' Alliance 等團體提起的訴訟中核發全國性的假處分,依行政程序法第 705 條把規則的生效日往後推,並禁止 DHS 與 ICE 繼續推動實施。所以現在適用的仍是舊制:F-1 以 D/S 入境,身分維持住就可以待到 I-20 上的修業結束,沒有四年上限,畢業後的緩衝期還是 60 天,延長修業也不必另外向 USCIS 遞 I-539。
這不是定案。政府 2026 年 9 月 30 日已向第一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,10 月 2 日的庭期上表示要聲請加速審理,地院要雙方在 10 月 9 日前就後續程序表示意見。上訴本身不會讓規則復活,到本頁校閱日為止它仍被全國性地擋著。真的生效的話內容是這樣:入境許可依 I-20 上的修業長度給、最長四年,報到日前 30 天可入境、結束後 30 天離境(舊制 60 天),要待得更久得在到期前 180 天內向 USCIS 遞 I-539。另外提醒一句,DHS 自己的 Quick Facts 與 FAQ 兩頁最後更新停在 9 月 10 日與 8 月 31 日,都還寫得像規則會如期生效,讀那兩頁的時候要記得它們比判決早。
畢業之後可以留多久?
目前是 60 天。縮短成 30 天的新制被法院擋下來了,什麼時候、會不會恢復還不知道,判決有變動的話這一段會跟著改。要留更久都得另外申請延期或改變身分。